根据工作需要,昭阳区某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民兵教练员4名,主要担负民兵军事训练、教学和其他保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民武装工作,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记录,体能素质优秀,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按时完成工作;
3.男性,服役满2年以上退役士兵;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的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1月1日;户籍不限;
5.具备较强的军事训练组训和教学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水平。
(二)优先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3.参加过部队组织的重大演训任务;
4.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到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的;
5.在旅团以上单位军事比武、授课演讲等比赛取得名次的;
6.服役期间担任过作战部队班长以上行政职务,或担任旅团级以上部队教导队教练员;
7.取得通信、防化、工程、侦察等军事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其他与民兵军事训练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
8.具有写作、摄影、球类、艺术等方面专业特长。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地方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3.受过公安(司法)机关治安及以上处罚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法上访记录或缠访、闹访经历的;
5.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在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有案可查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流程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核、体检政考、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04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昭阳区海楼路121号,某部参谋1办公室。3.报名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提供);
③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服役期间参加军队职业培训或立功受奖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优先佐证材料);
⑤《昭阳区某部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作退回处理。
5.统一考核: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采取现场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现场考核成绩占比80%,面试成绩占比20%;现场考核以下两项内容:
①办公能力(满分100分):包括word文字输入、excel表格制作和公文写作能力3项内容。
②组训能力(满分100分):采取“四会”教学方式进行1个共同课目示范教学,由参考人员从单个军人队列动作或在部队服役期间从事的专业科目中任意自选1个科目进行,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6.考核成绩公布: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7.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抗压能力以及工作敬业精神、职业道德、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8.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现场考核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9.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招聘人员综合成绩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排名直接顺补为第三名,以此类推;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按照现场考核成绩高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政考环节;体检由应聘人员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完成,费用自理。
10.政考:体检报告合格提交后进入政考环节,政治考核主要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网上协查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情况进行复审。
11.公示和聘用:按照综合成绩、体检和政考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有关问题在开始政考后60日内仍未查清的,则中止政考,不予聘用。
五、薪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正式聘用工资为5000-7000元/月,(试用期含意外险,正式聘用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聘用单位可提供食宿保障。
2.民兵教练岗位实行军事化管理,每月基本假期6天,实行轮换休息,在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耽误休息的,按计划予以调休。
3.聘用方式为劳务派遣,由第三方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聘用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退回第三方。合同期内,本人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第三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七、特别说明
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了解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八、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应聘人员、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退回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过程中,聘用人员不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除退回解除劳动合同外,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昭阳区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杨老师19278701777
监督电话:0870-2351404
附件:昭阳区某部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
